

襄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25〕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现就开展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公示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进入襄阳市及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二、公示时间
发布招标计划后,发布招标公告前,鼓励提前公示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三、公示方式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发布渠道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xyggzyfwxt.cn/),标题格式为“XXX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详细作见附件)
附件: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公示操作指南
襄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宜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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