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结合我市整改工作,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在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上还存在思想认识误区,“环保制约经济发展”的观念还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对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畏难情绪,认为该做的都做了,还是排名靠后也无可奈何。个别领导干部满足于空气质量不垫底就行了,对短期内排名提升盲目乐观。一些干部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清,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过多地强调客观因素、分析主观原因较少。有的将滚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归结于降水量小、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量大、面源污染难以治理等,没有从流域综合治理上想办法、求突破。有的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紧迫感不够,措施不力,导致襄阳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低,溢流问题比较突出。
二、整改目标
通过各类培训、考核等,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增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一)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2024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
(二)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每月至少研究部署一次,分析研究工作堵点难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
(三)在党校主体班教学中安排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课程,邀请生态环境领域领导专家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帮助领导干部提升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四)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襄阳市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安排,制定宜城市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六)持续开展重点流域水质达标攻坚行动,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一批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严格蛮河等重点河流水质目标考核和生态补偿,压实属地政府责任,确保蛮河等流域“十四五”水质年度均值达标。
(七)开展污水收集管网攻坚行动,大力实施管网建设和修复、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25年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50%。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宜城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宜城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等内容,并邀请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蔡金海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辅导报告。通过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从中感悟思想伟力、汲取智慧力量,切实提高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2024年以来,宜城市委、市政府召开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并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的堵点难点。对重点问题如汉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市委书记、市长主持召开19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思路、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4次现场调研调度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地了解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地。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压实生态环保责任,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全市形成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大格局,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宜城高质量发展。
(三)2024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校教学内容,设置相关课程,帮助领导干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网络课程,实现全市在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相关内容培训全覆盖。持续在市委党校春、秋季干部培训班中开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发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课程,邀请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张赟同志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题授课,组织学员观看环保警示教育片,共计培训532人。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树立了绿色发展理念,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继续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2024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分值10分,包括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秸秆禁烧成效、水污染防治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和“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等考评指标。明确被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的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分管领导,在年度综合考评中均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用好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结果,对提拔重用、晋升职级、评先表优等方面的人选,征求环保部门意见,被“一票否决”的,一律不提拔、不晋升、不评优。以绿色政绩考核体系建设,引导干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五)制定了《宜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宜城市大气污染达标攻坚方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强化源头防控。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实施“五大治理工程”和“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定期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通报空气质量情况,对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反馈-核查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针对重复出现、整改不力的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发送工作提示函和督办函,推动问题解决。构建了大气污染多元共治新格局,合力攻坚,聚焦重点时段,切实推动空气质量向好发展。
(六)从工业源、园区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入河沟渠等方面完善了蛮河污染源管控清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实施管控和治理。以巡查、抽查、暗查等方式,对污水处理厂、涉水排污企业及沿河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在汛期排查闸前、沟渠、坑塘等水体,以及雨水管网积存的污水,对超标的及时处置,防止汛期进入河流。推进蛮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和碑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项目实施,提升蛮河水环境质量。2024、2025年蛮河国考断面和省考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考核要求。
(七)我市持续加强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先后启动了老浆沟黑臭水体治理、腊树沟治理、野鸡城沟综合整治、四馆两中心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等项目,对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实施改造。2024年以来,我市完成地下综合管线普查1435公里(其中综合管线普查701公里,管线复测734公里)、老浆沟汇水区域排水管网排查100公里,累计发现混错接问题488处,已全部进行改造。2024年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为53.62%,2025年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1.33%。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反映。联系人:闵劲松,联系电话:0710-4212268。
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